证监会称“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性缺乏合理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一项要求是: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应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事实上在今年3月30日重组方案正式出炉的数天后,深交所就迅速出具了《关于对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中粮地产未因深交所的问询调整价格方案,并称中粮集团对大悦城地产投资的成本为1.74港元/股,收购91亿股,对应标的资产价值相应为159.23亿港元,而鉴于大悦城地产股价受到香港市场波动、二级市场流动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充分反映大悦城地产的实际价值,因此以历史投资成本价格为参考。
协纵策略管理集团联合创始人黄立冲则认为,在市场下调幅度较大的情况下,不仅要测算近60个交易日的均价,还要考虑近60个交易日的跌幅。
一名接近中粮地产的人士称:“中粮地产和大悦城都是中粮集团的,实际上就是左手倒右手,自己买自己,非要定那么高价做什么?明显诚意不够。”
“很难说偏高就是没有诚意,但是深交所显然认为在目前市场情况下,估值太高了。中粮地产要通过重组就需要调整估值,以便体现市场对商业地产态度的变化,既然他们不愿意调整,那么被否也是自然的事情。”黄立冲告诉财联社记者。
(房掌柜整理自澎湃新闻、财联社、和讯房产综合乐居财经)
2022-02-1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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