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升、房地产的增值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全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来自于所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提升,来自于周边学校、医院、剧院、商场等配套设施的完善,以及货币金融环境的变化。这是经济学上典型的“外部性”问题。这种由外部性带来的收益应当有一个合理的分享机制。
出于公平正义方面的考虑,对套数或者人均住房面积超过一定标准的对象征收房产税具有合理性。但不应普遍征收,特别是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普遍征收房产税弊大于利。
相比房产税,新一轮房改才是根本之策
即便如此,房产税的作用不应被高估。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合理的“外部性收益”分享机制而言,房产税的作用仍然是非常有限的。根本之策是要启动新一轮住房体制改革。
1994年,我国开始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当时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房地产市场缺失。改革的主要措施就是实行住房商品化,这带来了接下来二十多年房地产行业持续的繁荣。房地产不仅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同时也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可谓功不可没。
二十多年之后,房地产行业面临的形势与1994年房改时面临的形势已经完全不同了,中国经济的大环境也与当时大不相同。因而,“新一轮房改”的首要出发点,就是对房地产行业在国民经济全局中的作用进行重新定位。新定位的核心在于明确以下两点:
第一,要回归住房本质,降低房地产的金融属性。房子是给人住的,这个定位不能偏离。为此还必须意识到,“新一轮房改”不是孤立存在的,不可能单独完成,而必须与金融体制改革协调并进。在金融市场不发达、居民缺乏可靠优质投资品的情况下,降低房地产金融属性只能是一句空话。
第二,要发展租房市场,探索灵活的产权制度,多种途径实现住有所居。要促进租房市场建设,通过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形成一个活跃度高、稳定性强的租房市场,重点服务两类人群:一类是刚毕业开始工作、处于职业生涯起步阶段的年轻人,另一类是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另外,要给地方政府留出政策空间,允许探索创新,允许试点,允许过渡性的临时政策安排。积极探索“先租后买”、“租售结合”、“倒按揭”、“共有产权”、“过渡性产权”等多种形式的交易创新和制度创新,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让更多的家庭享受到稳定的、与收入水平相适应的住房服务。
2022-02-1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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