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现状:有的卷款而走,有的麻木不仁
因电梯额定载荷、使用年数、运行速度、维保项目等指标不同,一台电梯每年的维保、检验费,要达四五千元。那么,前述两小区居民楼缘何多年超期未检?平日正常保养吗?
调查表明,塔山宜家公寓电梯原由一开发商投资建设,配有一名管理员。公司注销后,仍由原管理员收费。知情人透露,为降低成本,从2012年下半年,电梯逐渐“脱保”、“脱检”。实在不能运行,才私下找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钢丝绳近期才换。这些修电梯的人,估计不是一家维保公司的,是否有资质、水平如何、能否依程序修、保险程度如何,都是个问号。
7月31日,执法人员终于接通开发商经理电话,准备协商年检事宜。经理却表示,房子早卖给居民了,电梯现由别人接管,自己正在外地,等回烟台再说。在迎山路80号的魁星苑小区,自2013年11月起,就未年检,维保虽曾继续,现在已经中止。
调查表明,小区物业服务和日常维保能否及时、规范、守法,是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主因。有的物业公司收费后,不“有效投入”,电梯常出故障。居民因此不愿交费,物业公司就不维保、不年检,甚至找技术差、条件低的小公司糊弄。小公司为多赚钱,就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敷衍应付。最后形成恶性循环。
2013年11月,迎山路80号的魁星苑小区原物业公司撤出时,卷走预收物业费24万元。
解决办法:明确使用主体,尽快完成年检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电梯是电脑控制的机电一体化设备,若不依法“年检”、“维保”,常有三种害处:一是困人,二是摔人,三是“切”人,后两种最可怕,瞬间能要人命!所以,年检和维保必不可少。
前述两类小区中的电梯,应如何顺利年检、正常维保呢?因两小区物业公司撤离后,相应档案失踪或不齐,后续检验就要“卡壳”。迎山路80号魁星苑小区的临时物业委员会害怕担责,不愿以自身名义、重新登记、进行检验。
那么,对超期未检小区电梯该如何处理呢?《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对超期未检的,须立即停运;对隐患严重的,须依法查封。使用单位若拒绝改正,将被依法处罚。
从目前情况看,前述小区电梯使用单位已不存在,临时管理员幼稚地认为,法律是摆设、不可怕,灾难不会降至自己头上,就不理睬行政强制要求;有些居民对执法机关停(封)要求,也不买账。而电梯一旦停(封),住在10多层楼的居民,就要吃苦、受罪,尤其是老人和孩子。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对超期未检或隐患严重的陈年老账,正协调有关单位,尽快依法解决。年检通过后,还要指导使用单位,转入正常维保程序;对执迷不悟、拒绝整改的,必须“零容忍”、严厉罚。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警示电梯使用单位,千万不要拿百姓生命当儿戏,如电梯现在“脱检”、“脱保”,须尽快补办“检验”、“维保”手续。若超期未检或存有故障(隐患),拒绝整改,尤其擅自拆毁封条,从负责人、管理员至当事居民,均将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电梯公司知情不报,也将被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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