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在莱山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户口尚未迁入我区的,报名时需持父母等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房产备案证明)、居住证以及含有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和该适龄新生的户口簿,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二是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两年以上且保证连续缴纳的,报名时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或市级)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最近两年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居住证以及含有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和该适龄新生的户口簿,到用人单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三是在我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的投资人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投资人身份证、投资人及其子女户口簿、居住证、营业执照、缴税证明,到公司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以上所有证件需在报名之前取得。除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外,在我区就读的小学新生还需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且未在其他地方取得小学学籍;非我区小学毕业的初中新生,报名时需提供小学就读学校和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或学籍证明,已在其他初中学校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作为我区初中新生入学。
新建学校陆续投入使用,学区划分适当调整
区教育体育局根据适龄学生分布、学校布局和规模以及新建学校启用情况等因素确定了莱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区范围。学区的划分原则是教育部门根据当年区域内适龄学生的数量来合理分配教育资源,学区划分要以教育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不要轻信社会传言或广告宣传。
多措并举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好全区招生秩序
为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区教育体育局局将加大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在招生期间实行学校招生工作日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学区范围进行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不得举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凡是学校违规招收的新生,一经查实,不予注册学籍。家长要确保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或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为宣传好招生入学政策,解答家长疑问,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将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渠道,开通招生咨询热线(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6892517),家长们可电话咨询相关问题。对社会上一些关于招生的不实言论,家长们要注意鉴别,以区教育体育局发布的信息为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022-02-1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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